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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系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范围和具体分工
发布时间:2011-08-31 19:37 作者: 访问次数0

根据中央《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学校党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我系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范围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责任网络:

系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 系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班子的其他成员负直接领导责任。

2、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认真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系实际和特点,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落实行之有效的措施。

2、加强学习,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认真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学习贯彻《实施纲要》,认真进行党风、党性及党纪教育。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3、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集体领导方向,排查薄弱环节,完善管理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4、严格按照规定选拔推荐干部,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团结、实干、高效、廉洁、受教职工公认的干部队伍。

5、监督、检查和考核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应追究责任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学校。

6、对职责范围内发生违法违纪现象和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问题需及时报告,并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纠查。

7、重视和加强民主管理,发挥好纪检委员,工会及民主党派的作用。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设。

三、责任考核:

1、建立和实行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的制度。结合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制度,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并把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议结果在教职工会议上宣布。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责任追究的主要依据。

3、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四、责任追究:

凡违反《规定》和本实施意见的领导干部,将根据其情节轻重,上报学校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依据事实和造成的后果,实事求是确定。认真听取本人意见和申辩。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分清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不得以集体责任代替个人责任。

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坦护、不查不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

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

 (一)党总支书记、系主任职责

    1、切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我系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教学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确保反腐倡廉任务落实。

2、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协调案件的查处。

3、管好班子,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程序推荐科级行政干部,防范选人用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教育并管好家属子女,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

4、带头参加廉洁自律专项清理,认真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5、带头述职述廉。年底,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述廉报告。

6、带头坚持定期讲廉政党课,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党总支职责

1、协助书记抓好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带头参加廉洁自律专项清理,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述职述廉。

3、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教育并管好家属子女,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

4、抓好招生管理工作,严格招生纪律,防止出现不正之风。严格执行收费制度,规范收费行为

(三)系副主任职责

1、协助总支书记、系主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我系的纪检工作,

2、带头参加廉洁自律专项清理,认真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带头述职述廉。

3、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教育并管好家属子女,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

4、切实抓好教学管理,防止不正之风。抓好招生管理工作,严格招生纪律,防止出现不正之风。

5、履行纪检委员职责,认真监督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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