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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25 11:36 作者: 访问次数0

  根据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 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1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要求,为稳妥做好我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按需招生、德才并重,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环节,规范招录程序,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李祖胜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李闽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科、专业(领域)负责人和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及时处置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等。

  (二)学院成立由党委(党总支)书记吴成祥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检查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

  (三)成立A、B两个复试工作小组,A组为声乐方向,由院长李祖胜任组长;B组为民族器乐和作曲与指挥方向,由副院长李闽任组长。工作小组成员均为具有硕士导师资格的教师,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相应方向的复试评分工作。

  三、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为:全日制名额13人,非全日制名额2人。

  (二)全日制录取名额分配到各专业方向,经学院研究决定,全日制名额分配情况如下:声乐表演方向6人,民族器乐表演方向5人,作曲与指挥方向2人。

  四、复试基本条件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专业学位代码

  专业学位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135101

  音乐

  346

  38

  57

  (二)复试名单确定

  所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采取差额形式复试,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在达到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各学院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初试成绩排名和差额比例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相同专业(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统一的专业(领域)排名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第一志愿复试名单将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学院根据公布的原则确定,名单公布在相关学院网站。

  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

  五、复试及资格审查安排

     (一)复试时间

  我院复试时间2021年4月1日下午14:00,地点为音乐学院雅乐楼一楼阶梯教室。一志愿复试结束,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根据计划完成情况,公布调剂计划和调剂复试信息,参加调剂的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参加调剂计划的复试。

  (二)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三)复试费交纳

  考生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交纳复试费,复试费交纳标准:120元/人。交费时间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未及时交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交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材料均为原件和扫描件电子版):

  (1)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和准考证。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证明,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3)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4)对于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5)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

  (8)《报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加盖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公章)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要求将材料的扫描电子版于2021年3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157993076@qq.com,文件名统一为:“2021年**专业**考生材料”,并携带材料原件参加线下复试。如部分材料无法及时提供,说明原因,于复试后将材料扫描后发至指定邮箱,原件可在录取后报到时提交。学院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2.加分资格审查

  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在复试前3天(以提交时间为准)向研招办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研招办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相应的分数;逾期将不予受理。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等

  (1)面试

  面试是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面试满分100分。同一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当统一。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复试小组安排秘书当场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和各个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

  面试时,学院应加强对考生心理健康状况和思想政治情况的考察。学院根据《报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结合当场提问,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状况考核不作量化且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实际运用外语知识的能力。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由各学院委派具有海外留学背景专任教师或联系外国语学院老师进行考察。满分100分。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复试小组安排秘书当场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和各个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

  (3)专业技能测试

  由评委现场评分,取平均值,满分100分。测试分声乐表演、民族器乐表演、作曲与指挥三个方向,具体内容与要求如下:

  A. 声乐表演方向:准备四首作品(其中两首歌剧选段,两首艺术歌曲,请自带钢琴伴奏),考试时至少抽两首作品演唱,分别为一首歌剧选段,一首艺术歌曲( 备注:美声唱法准备的四首作品中必须是两首中国作品,两首外国作品)。

  B. 民族器乐表演方向:准备四首作品(自带钢琴伴奏),考试时至少抽两首作品演奏,其中须有一首为传统作品或民间作品,另一首则为协奏曲或者大型的现代作品。

  C. 作曲与指挥方向:作曲中细分为传统作曲与电子音乐作曲,其中传统作曲测试内容为钢琴曲写作;电子音乐作曲复试内容为给指定视频配乐(上机现场操作);指挥的考试内容为练耳和双钢琴指挥(自带钢琴伴奏),双钢琴指挥曲目须报两首作品。

  (4)加试

  同等学力(专科毕业工作3年以上的)的考生以及非音乐类本科毕业的考生需进行加试科目的考试,考试内容为视唱(程度为三升三降以内)或器乐演奏(一首乐曲)。

  复试的各项测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六、调剂

  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进行调剂,确定复试考生名单。所有考生的调剂都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1. 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分

  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 调剂程序

  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我校将公布调剂计划信息,考生可以填报调剂志愿,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 12 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 24 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相关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具体程序如下:

  (1)各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各学院根据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综合素质、培养潜力等因素确定复试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5)各学院根据复试及录取结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

  (6)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3. 其他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变更和学习方式变更(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须按照要求进行调剂。

  (2)各学院按照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学术要求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七、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院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一)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综合计算。

  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加权成绩+复试加权成绩;

  初试加权成绩=〔(初试外国语+初试政治理论)×1.5+业务课 1+业务课 2〕/6×60%;

  复试加权成绩=〔专业技能测试×7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5%+面试成绩×15%〕×4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录取规则

  按照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1.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

  2.同一批次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3.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

  取。

  4.如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

  补录取。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三)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中“专业技能测试”一门成绩低于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与“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任何一门成绩低于75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导师认为不具备培养条件,拒绝接受的考生不予录取;同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 分以下)。

  3.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5.体检或心理健康普查不合格者。

  6.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八、体检

  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后一周内,可以在当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将体检报告扫描后发至研招办邮箱;也可以选择在我校的校医院进行体检,考生自备 1 寸免冠照片一张,凭准考证、身份证,空腹体检(体检费标准:85 元/人),地点设在校医院一楼(林科大桥西)。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九、奖助学金及学费收费标准

  学校将为所有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学校不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奖助学金办法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学费收费标准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 号)文件为准。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十、其他事项

  1.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2.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天;无异议后,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研招办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和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分委员会责成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4.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 3 年。学费收费按照学制年限收取。

  5.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6.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或者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学校不负责提供住宿。

  7.被录取的新生(推免生除外)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 1 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期满入学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8.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和心理健康普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9.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

  督,有异议者可向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

   

   

   

  音乐学院联系人:唐逸恬,联系电话:18307331208

  校研招办联系方式:0731-85623266,电子邮箱:csuftyzb@126.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2021 年硕士招生)

  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联系方式:0731-85623108,电子邮箱:jwjcc@csuft.edu.cn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 498 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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